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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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灌南天泽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灌南县民生桥北侧、苏州路东北侧的土地及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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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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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用途 |
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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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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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待建空地/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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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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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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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灌南天泽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灌南县民生桥北侧、苏州路东北侧的土地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551.00 m², 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79,使用期限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87年10月25日止。宗地内在建工程建筑物共有4幢,已建 成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7001.18 m²。(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特殊说明: (1)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2)成交后必须按法院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缴纳拍卖尾款。 (3)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拍卖标的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综合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排污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拍卖标的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权利转移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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