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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备案通知(金德花园小区)(原灌南县物价局发布)
分类: 灌南楼市 时间: 2024-08-17 浏览量: 137

编号:20180002

 

申请备案单位

连云港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备案小区

金德花园小区

提供备案文书:

    1、招投标中标通知;2、开发商委托管理合同;3、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5相关资料;6、备案申请。

申请备案收费标准(产权证登记面积):

    1、无电梯:0.45元/平方米·月;  2、有电梯:0.75元/平方米·月;3、商铺:1.00元/平方米·月。

价格部门意见:

根据灌南县物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灌南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价发〔2016〕26号)“第十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普通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在本办法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合法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30日内分别到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中标通知书、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备案申请、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确认证明等材料。”规定,备案如下:

1、物业公共服务费无电梯:0.45 元/平方米·月;

2、物业公共服务费有电梯:0.75 元/平方米·月(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用,不包含电梯运行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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